在河南省获嘉县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秦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这一案件不仅关系到秦X个人的命运,更牵动着他背后的家庭。此时,韩蕊律师接受委托,凭借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秦X展开了一场关键的辩护。韩蕊律师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
明确辩护方向
韩蕊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指控内容。她明确了辩护方向,即从量刑情节入手,为秦X争取从轻处罚。她提出秦X应被认定为从犯,因为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同时,指出秦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这些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提出从轻理由
韩蕊律师还强调秦X已退还违法所得,并愿意缴纳罚金。她认为秦X主观上无犯罪故意,系为解决个人债务危机,并非故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从秦X办理贷款的经历、签署的承诺书以及其行为表现,可以推定他明知提供银行卡会被用作转移犯罪所得,存在犯罪故意,因此未采信这一辩护意见。
辩护成果
尽管“无犯罪故意”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韩蕊律师提出的秦X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等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法院查证属实,均被予以采信。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处秦X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秦X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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