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争议起,员工委托律师维权
刘先生原是义乌某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沂分公司的员工,工作中不幸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然而,他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刘先生委托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建平律师。陈建平律师自2006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劳动工伤领域经验丰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刘先生将维权的希望寄托在了陈律师身上,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准备向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申请提诉求,多项赔偿待解决
陈建平律师以特别授权的身份,代表刘先生向仲裁委提出了多项请求。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解除,以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交通费、医疗费等多项工伤待遇。这些诉求涵盖了刘先生因工伤所遭受的各方面损失,陈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刘先生争取应有的赔偿。
三、仲裁庭上调解,律师依据法规阐述权益
案件受理后,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开始进行调解。陈建平律师基于工伤认定、相关医疗证据等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被申请人方清晰阐述了刘先生依法应获得的各项工伤待遇。他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刘先生据理力争,让被申请人清楚了解刘先生的合理诉求。
四、协商促成分期方案,违约条款保障权益
考虑到赔偿总额及对方的支付能力,陈建平律师在调解过程中积极与对方协商,最终促成了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为了确保这一方案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陈律师特别注重违约责任条款的设计。他成功推动在调解协议中加入保障措施,约定若被申请人任何一期款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则总支付金额将自动增加至88,000元,且所有未付款项均视为到期,刘先生可立即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再无争议
最终,双方在仲裁庭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被申请人分两期向刘先生支付80,000元。若出现违约情况,则按约定执行。双方就本案再无争议,这份调解书经签收即具法律效力。陈建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刘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保障了他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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