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其主要服务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辩护。
蒙某某寻衅滋事案代理
当事人为某检察院诉蒙某某等七人,指控蒙某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争议焦点在于案件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还是寻衅滋事罪,以及蒙某某的量刑。陈俊全律师担任被告蒙某某的代理人。律师详细分析案情,指出本案起因是蓝某某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无事生非”,且蓝某某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同时,提出蒙某某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等。最终,法院虽仍以聚众斗殴罪对蒙某某定罪,但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获谅解等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这一结果让蒙某某避免了较重的刑罚,能在社会上正常生活。
其他刑事案件辩护
陈俊全律师还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如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专业辩护,最终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结果,使其免除了刑事处罚。在李某涉黑案中,律师经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庭审辩论,最终使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罪名指控,降低了李某面临的刑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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