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2023年X月X日,宋X入职天津某科技公司担任生产主管,双方约定月工资7000元,每周工作六天。2024年X月XX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宋X认为公司系违法辞退,遂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等多项费用。一审法院虽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但部分支持宋X诉请,双方均不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宋X委托张书雯律师代理二审。
二审改判
张书雯律师在二审阶段发挥了关键作用。二审法院围绕核心争议作出改判。在违法解除认定上,维持原判。而在工资基数认定方面,一审计算有误,张书雯律师准确把握劳动争议中“应得工资”的认定标准,促使法院将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纳入工资基数,月应发工资调整为7698.86元,日工资上调。以此为基础,重新计算的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和赔偿金都大幅提高。
律师价值
张书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针对一审在日工资计算方式上的偏差,充分论证标准工时制下的计薪规则。她成功推动法院纠正一审的法律适用偏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增加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她对工资构成、加班费计算基数等关键法律问题的精准把控。
案件之外
此案不仅为宋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展现了张书雯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深厚专业素养。她始终秉承服务当事人的宗旨,以专业和严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也为其他类似劳动纠纷提供了参考,让更多劳动者看到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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