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田X驾车超越D驾驶的车辆后,被ABCD四人截停围殴致死。2023年,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ABC立案,将D列为证人。在这看似已成定局的案件背后,常洁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案件带来了新的转机。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等,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超五百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辩护上经验丰富。
精准分析共同犯罪
常洁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细致阅卷和梳理细节,发现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常洁律师将此观点提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予以采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
准确认定犯罪性质
常洁律师进一步分析,ABC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X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且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其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检察机关同样采纳了这一意见,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
审判阶段坚持观点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常洁律师继续坚持上述辩护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常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凭借精准的分析和专业的辩护,让被害人最终获得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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