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履历:从初出茅庐到律所掌舵人
卓玛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不懈努力,逐渐在法律行业崭露头角。2022年,她担任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26年更是升任律所主任律师。在此期间,她还担任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仲裁员、日喀则市行政单位特邀监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荣获日喀则市优秀律师、日喀则市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
专业领域:多领域深耕,刑事辩护尤专精
执业至今,卓玛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50%,她在这一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同时,在建设工程等细分类型上,她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她熟练运用藏汉双语与当事人沟通,充分理解民族地区文化背景和群众法律需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
经典案例:质保金返还与劳务费追讨双胜诉
2020年10月,原告XX与被告西XXXX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XX按约完成主体工程后,XX公司以“设备间地基下沉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返还质保金及支付剩余劳务费。卓玛作为XX的代理律师,明确了核心主张:地基开挖、回填由XX公司负责,质量责任应由其承担;工程已完工且质保期届满,XX公司无证据证明存在其他质量问题;XX公司已实际使用案涉工程,应视为验收合格。
证据支撑:多方面证据锁定胜局
为支持己方主张,卓玛收集了多方面证据。合同依据《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基坑开挖、回填由甲方(XX公司)提供机械设备,乙方(XX)配合”,XX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结算证据包括XX公司与XX的通话录音、工程款支付明细表等,证实欠付金额及质保金数额。质量责任证据方面,鉴定报告显示地基下沉系“填土层压实度不足”,该工序由XX公司负责;监理单位验收记录、项目管理群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过程经XX公司技术总工确认。
判决结果:法律公正彰显专业价值
日喀则市XX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藏XX民初XX号判决,XX公司需向XX支付质量保证金458,304元及劳务工程款387,230.9元,驳回XX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裁判核心逻辑为:因双方均无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实际使用,XX有权主张工程款;地基回填由XX公司负责,质量问题责任应由其承担;工程质保期已届满,XX公司无证据证明存在其他保修事项,应返还质保金。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卓玛的专业能力和尽责态度,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