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能成立
1.主体:一般个人可构成,单位不行。
2.主观: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目的。
3.客观表现有四种:使用伪造或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卡;用作废卡,像过期、注销或被盗用的;冒用他人卡,未经同意使用;恶意透支,超限额或期限透支,银行两次催收超三月不还。
4.数额标准: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算数额较大。满足这些,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判的
1.信用卡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作废卡、冒用他人卡或恶意透支实施诈骗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2.量刑标准:数额较大,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二万到二十万;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判五到十年,罚金五万到五十万;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或无期,罚金五万到五十万或没收财产。
3.恶意透支认定:五万到五十万为数额较大,五十万到五百万为数额巨大,五百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信用卡诈骗罪是多少金额
1.信用卡诈骗金额界定:五千元到五万元属“数额较大”;五万元到五十万元属“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
2.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不还,达上述金额标准,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其他情形: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超五千元,也构成此罪。
当深入了解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能成立后,我们还需知悉相关的拓展内容。比如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后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涉及金额的大小,量刑有着不同的区间。另外,若在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前主动还款,对案件的判定以及量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和“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能成立”紧密相关的问题。信用卡使用广泛,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容小觑。倘若你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更多细节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由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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