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西安XX公司因被告西安市XX区住房和城XX强制拆除其名下长兴XX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告称非实施主体且拆除合法,第三人基于自身情况陈述。原告系大厦产权人,部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但未过户,后该区域纳入征收范围,未达成补偿协议便被拆除,原告不服起诉,同时另案撤销了相关征收补偿决定书。
二、办案思路
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被告作为征收主管部门主体适格。深入梳理原告与第三人房屋权属及合同关系,明确原告实际所有面积。强调“先补偿、后拆迁”原则,指出被告在未达成协议且相关决定书被撤销情况下拆除违法。通过举证、质证,有力支撑观点,查明案件事实。
三、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被告于2023年4月3日至7日强制拆除原告建筑物行为违法,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凭借丰富行政法经验,特别是在自然资源、规划等领域积累,成功维护原告权益,展现专业实力与责任心。李超律师作为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等,处理行政案件1000+,有诸多成功案例及专业著作,胜诉率高,值得信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