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代理。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有多年法律行业经验,是律所合伙人,也是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委员。他深耕民事、行政领域,承办案件超56件,尤其擅长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
故事要从a公司说起,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违约金等条款。2016年10月26日,b公司更名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签了《补充协议》,对承租面积和租金做了调整。可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交租金,c公司却依旧拖延。
袁苏律师接受d公司委托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是诉讼主体问题和租金计算金额。因为a公司与b公司都已主体变更,所以应由承继主体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于是将c公司列为被告。在租金主张上,除本金外,还增加了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法律建议:
1.及时关注主体变更:公司更名等主体变更情况要及时在合同中体现,避免后续诉讼主体认定麻烦。
2.明确违约责任:合同里要清晰约定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这样在对方违约时才能有依据主张赔偿。
3.保留催款证据:像d公司发函督促交租金,这些证据在诉讼中很关键。
结语
这起合同纠纷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要重视合同签订和履行,遇到问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袁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袁苏律师任职于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太平洋金融广场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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