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背景与理念
李吉强律师是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他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务实、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其服务地区为辽宁鞍山,联系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96号。他主要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交通事故等业务,执业以来已成功代理数百起各类案件。他认为法律不仅是维护权益的工具,律师的职责不仅在于“打赢官司”,更在于“化解矛盾”,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案件背景
2024年6月18日至20日期间,被告人冯X和因轻信网络诈骗信息,为获取“乡村振兴圆梦扶贫金”,将本人名下4张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些银行卡进账流水合计20万余元,冯X和按指示提取现金15.4万元并转账15.39万元,导致两名被害人被电信诈骗共计10.6万余元,其个人非法获利2323元。6月20日,冯X和在提现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账户并协助转移犯罪所得,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三、辩护策略
作为被告人冯X和的辩护律师,李吉强律师从多方面展开辩护。首先,让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以此争取认罪认罚从宽。其次,提出被告人系受网络诈骗信息诱导,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再者,强调被告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因贪利心理误入犯罪歧途,主观恶性较小。最后,指出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四、辩护成果与意义
法院采纳了李吉强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冯X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二十三元。在公诉机关建议刑期基础上,通过从犯认定实现了减轻处罚,确保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认罪认罚程序合法有效,还帮助被告人理解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促进其认罪悔罪。本案作为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律师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辩护价值,精准把握“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通过证据分析降低刑罚幅度,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推动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辩护思路,强调对初犯、从犯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李吉强律师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扎实的文书功底以及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同行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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