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福律师自2013年起投身法律行业,曾就职于珠海某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他擅长处理刑事案件、婚姻案件以及财产纠纷等,在法律领域有着广泛的涉猎。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深入了解他在商事合同风控方面的专业能力。
案件咨询背景
有当事人咨询,买房时请了退款公司退定金,佣金为百分之35,开发商已同意退款,本人能否反悔和退定公司解约。这一咨询反映出在购房交易中,涉及委托合同关系时当事人面临的困惑,也凸显了商事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的复杂性。
律师专业解读
杨玉福律师指出,当事人与退定公司成立委托合同关系,且退定公司已完成主要义务,即促成开发商同意退款,所以退定公司有权依约收取35%佣金。此时当事人单方反悔解约,很难获得法律支持。若拒付佣金,退定公司可起诉追索,当事人还需承担诉讼成本及违约责任;若同时拒绝开发商退款,更需对开发商承担违约风险。
合理建议提供
杨玉福律师建议当事人优先与退定公司协商适当减免佣金,或审查合同中是否有解约有利条款,而非直接毁约。这种建议既考虑到了当事人的利益,又遵循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体现了他在商事合同风控方面的专业判断和务实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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