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代理
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领域经验丰富。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他作为被上诉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不满一审判决,上诉要求将赔付被上诉人孙XX的金额从543X3元改判为1355X元。其上诉理由包括肇事司机刘XX交通肇事后逃逸,属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且一审法院判决违反相关司法解释。
李泽宇律师则抓住关键要点进行应对。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并非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尽提醒义务,且一审中保险公司对是否本人签字未明确答复,也无相关证据证实。李泽宇律师以此为突破口,指出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审法院最终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免责条款已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为孙XX争取到543X3元的赔偿款。
在涞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李泽宇律师作为四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201X年X月24日,于XX驾驶货车与被告XX驾驶的登记在李XX名下的货车发生碰撞,于XX死亡。交警部门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XX保险大同XX投保。四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
李泽宇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原告争取合理赔偿。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判决被告XX保险大同XX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精神抚慰金和丧葬费共50000元,剩余费用在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30%,即13X3X2.5元,最终被告需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XX3X2.5元,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多领域服务
李泽宇律师不仅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上表现出色,还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等。在处理案件时,他坚持亲办案件,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执业八年来,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他还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他曾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提供法律支持,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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