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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精准挖掘细节,助力虚开增值税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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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38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常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711259447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934648676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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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常洁律师自2017年执业,任职于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是权益合伙人等。她深耕刑事辩护,办理相关案件四百余件,专长职务、经济犯罪。在李某虚开增值税案二审中,她精准挖掘事实,提出核心辩点,使案件发回重审。
刑事辩护律师精准挖掘细节,助力虚开增值税案发回重审

常洁律师,作为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自2017年投身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她累计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四百余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案件背景

20XX年,郭某在某市设立四家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李某拖欠郭某款项,2017年郭某让李某签署证明,载明李某为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实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以李某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郭某及会计张某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另一区公安机关抓获。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辩护策略制定

常洁律师担任李某二审辩护人后,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查明核心事实。她发现李某虽签署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某掌控,虚开行为均由郭某指使张某实施。基于此,常洁确定两大核心辩点:一是李某并非实际控制人,不应承担主责;二是郭某、张某系主犯,应将两案并案审理。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某案与郭某、张某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精准的事实挖掘和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公正的审判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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