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玮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在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尤其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在(20XX)苏XXX民初XXX号赠与纠纷一案中,沈玉玮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夯实主体与时效基础
沈玉玮律师接受原告YX委托后,首先着手夯实原告主体资格并驳斥时效抗辩。他举证原告与QX复婚、离婚时间节点,明确赠与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确定原告作为共同财产共有人,主体资格合法。对于诉讼时效抗辩,沈玉玮律师提出原告近期才知晓赠与事实,而被告未举证原告早已知情,从而从程序上保障了原告的维权权利。
锁定赠与事实与无效性
在锁定赠与事实方面,沈玉玮律师紧扣第三人提交的《承诺书》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结合QX的陈述及被告庭审中的矛盾表述,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QX为LX购房及装修出资的赠与事实。同时,他主张QX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维持婚外情,既非日常生活需要,又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合理主张返还金额
针对原告主张的XX万元,沈玉玮律师结合房屋购买价格、装修合理成本及现有证据,提出虽无法完全举证XX万元具体构成,但被告实际获益于赠与财产,应按房屋及装修实际价值返还的主张,为法院酌定返还金额提供了合理依据。
庭审精准抗辩维权
庭审中,沈玉玮律师就赠与事实、行为无效依据、主体资格、诉讼时效等核心问题,与被告代理人展开激烈辩论。他条理清晰地呈现证据与法律依据,逐一驳斥被告的抗辩理由,推动法院全面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为原告追回28万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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