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买房起纠纷
阿拉善左旗的这对小情侣,同居3年共同出资买了套40万的房子。男方出资35万,女方出资5万,房产证却登记为双方各占50%。如今感情破裂要分手,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女方认为登记各一半就该平分,男方觉得自己出了绝大部分钱,不应只拿一半。这看似简单的房产分割问题,实则涉及诸多法律要点。
二、法院判案有规则
法院在处理此类同居析产案件时,有明确规则。首先看有无约定,若有书面协议等明确约定不管出资多少各分一半,就按约定执行;若只有房产证登记比例而无其他协议,登记不算最终约定,法院会审查真实出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配,并结合共同生活、装修、还贷等情况微调。房产证登记主要是对外效力,情侣内部算账出资才是关键。
三、律师建议保权益
对于情侣买房,彭律师给出实用建议。买房前签书面协议最保险,明确出资、份额、分手分割及贷款偿还等内容。买房过程中,所有钱都要留凭证,首付、税费、装修、还贷等尽量银行转账,保存好转账记录、收据、合同、还款流水等打官司的“硬证据”。分手后谈不拢就起诉,拿出出资证据,要求法院按出资比例分割,不被登记比例误导,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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