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寻衅滋事案辩护:精准把握证据与情节争取从轻处罚

寻衅滋事案辩护:精准把握证据与情节争取从轻处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0 · 1049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梁小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52013105937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95701676
代表案例:3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梁小龙,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学历,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地税部门工作十多年,因崇尚法律、热爱律师职业而辞去公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和良好的法律思维,擅长刑事辩护,专长解决各类疑难重大案件,做人正直善良,做事雷厉风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优质高效,所办案件好评颇多,值得每一位当事人信赖!
更多>
导读:在当下法治社会,刑事辩护至关重要。梁小龙律师执业13年,累计承办超1012件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在这起寻衅滋事案中,他凭借专业能力,精准分析证据与情节,为被告人提出合理辩护意见,展现出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务实的办案风格。
寻衅滋事案辩护:精准把握证据与情节争取从轻处罚

梁小龙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始终坚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此次的寻衅滋事案,便是他专业能力的一次体现。

案件指控与被告人观点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万XX、李XX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万XX对罪名无异议,但辩称未持木棍殴打被害人,拿走手机无强拿硬要故意,且已赔偿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被告人李XX对罪名和事实无异议,也请求从轻处罚。

梁小龙律师的辩护策略

梁小龙律师提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万XX持木棍殴打被害人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万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审理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认为万XX夺取手机行为不符合强拿硬要构成要件,采纳了梁小龙律师关于此情节的辩护意见。但不采纳万XX系从犯及适用缓刑的意见。鉴于万X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李XX有立功表现,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最终,万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梁小龙律师在这起寻衅滋事案中,围绕证据和情节进行深入分析,虽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仍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操作逻辑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