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究竟该由谁还
1.婚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欠债务,算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先以共同财产还,不够的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还。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仍按共同债务处理。
3.判定债务谁还,关键看是不是共同债务。
二、婚姻存续期间第三者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通常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属道德问题,无法律责任。
2.若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还与之同居或结婚,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婚姻中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三、婚姻存续期间赌博债算不算共同债务
1.婚姻存续时,赌博债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基于双方共同意愿,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
2.赌博是违法的,赌博债因个人违法活动产生,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也非双方共同意愿。
3.法律规定,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还出借,借贷合同无效。
4.因此,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让未参与赌博的配偶偿还。
当探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究竟该由谁还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的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但对于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认定往往存在争议。此外,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你对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偿还细节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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