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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刑事辩护律师曲延波:成功辩护受贿、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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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9 · 2050人看过
导读:曲延波自2014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辩护。在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中,作为被告代理人找到自首等从宽情节,为曹X争取从轻处罚;在高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作为被告代理人否定关键证据,为高X争取合法诉讼权利。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曲延波:成功辩护受贿、强奸案

刑事辩护背景

曲延波律师自2014年起执业于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地区包括山东济南及青海西宁,主要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进行辩护,工作侧重诉讼。多年来专注刑事领域,处理了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受贿案辩护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淄博市XXX人民检察院,被告是原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曹X。争议焦点在于公诉机关指控曹X在2009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

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被告代理人,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分析发现曹X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条件。同时,考虑到曹X系初犯、偶犯,庭审认罪态度好且积极退赃25万元的情况,以此为策略制定辩护意见。在法律适用上,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请求法院对曹X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曹X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相比原指控的受贿数额应受刑罚大为减轻。

强奸案辩护

原告是公诉机关,被告为高X,被指控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在自家地下车库采用胁迫手段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曲延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证据,多次与高X沟通。确定无罪辩护思路,针对公诉机关指控及证据提出多项辩护意见。如指出被害人系自愿、报案不及时陈述可信度存疑,还从程序上指出伤情照片和DNA鉴定意见的不合法之处。庭审中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质证,指出证据链条漏洞。

法院最终采纳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意见,虽仍认定高X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否定了关键鉴定证据,为高X争取了合法诉讼权利,体现了证据审查和程序正义的把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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