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背景与业务领域
张燕梅,江苏石城(无锡)律师事务所,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2201911080342。她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本科,曾任区党校老师,深耕法律知识传播与教学工作多年,还曾任XX区知识产权委员,积极参与本地知识产权保护与推广工作。现隶属该律所婚家法律事务部,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同时担任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行业覆盖房地产、光电科技等多个领域。
二、案件核心争议
这起案件案由为赠与合同纠纷,实质是共有财产分割争议。原告主张撤销父亲对被告的房屋份额赠与(66.66%),称被告未尽赡养义务;被告则辩称房屋系拆迁共有财产分割所得,并非个人赠与。
三、律师核心主张
张燕梅提出三方面核心主张。在法律关系定性上,认为案涉房屋系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并非朱XX个人赠与;关于赡养义务履行,指出被告长期照顾父亲,不存在遗弃虐待;从权利基础看,拆迁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且房屋已交付居住十余年。
四、案件结果与费用承担
法院全面采纳了张燕梅的主张,驳回原告诉求,认定房屋属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并非可撤销赠与。案件受理费10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自负,同时维持拆迁安置协议效力,确认被告享有房屋完整权益。
五、胜诉关键因素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重构法律关系本质。在证据穿透方面,以拆迁协议三方签字证明财产分割合意,举证房屋原始建造及拆迁政策否定原告“个人赠与”主张。法律定性上,援引《民法典》第658条,强调赠与撤销需以“个人财产”为前提,结合被告实际居住、装修事实,固化财产分割效力。对于原告的赡养指控,因其所提“虐待”证据无实质行为印证,法院未予采信。
张燕梅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被告赢得了胜诉,体现了其在无锡本地法律实践中处理共有财产分割等复杂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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