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背景与执业起点
刘阳龙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学士学位。2023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7898,服务于云南昭通地区,就职于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事务主任及律所副主任。他从一开始就秉持“专业为基、责任为本、效率为先”的执业理念,为后续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丰富的执业经历与职务担当
刘阳龙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5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3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他还在交通事故、工伤案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职务方面,他曾担任昭通市盐津县、大关县城乡和住建局、大关县水务局的法律顾问助理,还是昭通市永善县法院调解员、昭通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同时,他还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云南省昭通市分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行及下属银行业务代理人。
三、民商领域的突出成果
在民商事案件中,刘阳龙律师擅长梳理复杂法律关系、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1000万元,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长年保持高位。他通过关键证据质证推翻对方核心主张,为当事人保住近千万资产;处理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批量金融借款纠纷,高效完成案件的调解与执行程序,实现债权人权益快速兑现。凭借这些突出成果,他荣获“昭通市律师协会第五届调解委员会成员”“2024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典型案例:助力家属获保险全额赔偿
2025年3月14日,货车肇事致摩托车主李XX死亡。李XX近亲属委托刘阳龙律师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刘阳龙律师精准梳理诉讼请求,确定赔偿主体与顺位,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的主张。他全面收集举证,协助原告方收集提交关键证据,所有证据均被法院采信。在主张赔偿项目与金额时,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虽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获支持,但其余赔偿项目均获法院认可。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的异议,他进行专业抗辩,法院最终采纳其意见。最终,被告人被依法定罪量刑,原告方获保险公司近93万元的保险赔偿,实现了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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