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卢扬超律师是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一员,自2018年起正式开启执业生涯,其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主要为佛山。他的办公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卢扬超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亲和有耐心的为人以及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在法律行业逐渐崭露头角。
擅长领域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多类法律事务,主要集中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和债权债务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他擅长处理离婚相关事务,包括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同时也精通遗产继承,涵盖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在合同事务中,他能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如房产纠纷,包括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此外,他还在民间借贷和劳动工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客户类型
卢扬超律师的客户类型较为广泛,在婚姻家事领域,主要是面临离婚、继承等问题的个人。在合同事务方面,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客户许XX是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的企业主。在劳动争议和债权债务方面,客户同样涵盖了不同类型的主体,无论是个人之间的债务纠纷,还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都在他的服务范围内。
服务方式
卢扬超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服务。他会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客户需求,梳理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主体。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他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同时,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等方式,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他还会精准核算客户应得的权益,有效反驳对方的抗辩,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具体案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但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卢扬超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明确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为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奠定了基础。其次,他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成功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他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他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价值。他通过确权定性,虽合同无效,但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在证据攻坚方面,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精准计算方面,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风险。在平衡说理上,在合同无效背景下,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
总结
卢扬超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和债权债务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专业的服务方式,为客户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中,充分体现了他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性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素养,使他能够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为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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