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307万赠与款的追回之战
本案由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丘敏律师代理。丘敏律师是该律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还是北海国际仲裁院和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她在东莞执业十六年,承办案件超3000件,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
吴XX与何XX婚后共同经营家庭。2019年,何XX与董XX发展为婚外关系,2021年董XX与何XX生育一子。20212023年,何XX瞒着吴XX向董XX转账307万元,部分备注“生日礼物”“补偿”,多数无备注。2023年底,吴XX发现后委托丘敏律师,将何XX与董XX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何XX支付307万元行为无效,并让董XX全额返还。
丘敏律师没有纠结“哪些算抚养费”,而是从根本定性,指出这些款项基于“不正当婚外关系”这一不法原因,法律不保护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行为。何XX无标准、随意支付巨额资金,是以“抚养费”为名行“财产赠与”之实,目的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维系不正当关系。何XX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独立法律关系,不能侵害吴XX财产权利。董XX应另行起诉主张抚养费,无权截留夫妻共有财产。
法院经审理,确认何XX擅自赠与行为违背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董XX非善意、有偿取得财产。对于“抚养费”等抗辩理由,法院认为何XX支付远超合理限度,“青春补偿”于法无据,最终采纳律师意见,责令董XX返还307万元。
案例二:藏孩子输掉抚养权官司
还是丘敏律师代理的案件。林XX和苏XX婚后育有一子林小某。2022年双方分居,孩子随苏XX在东莞生活、上学。2023年3月,林XX起诉离婚并争抚养权。5月,林XX利用探视将孩子带至湖南邵阳老家,切断孩子与母亲联系,孩子中断幼儿园教育。
丘敏律师指导苏XX固定林XX拒绝告知孩子下落、阻挠探视的记录。向法庭强调,林XX有计划制造孩子“随其生活”事实,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缺乏正确行使抚养权的意识和能力,还违反诉讼期间维持孩子生活现状的司法精神。同时,提交证据证明分居期间孩子由苏XX稳定抚养,形成稳定成长环境,苏XX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林XX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缺乏理性,未将孩子权益放首位。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出发,判决孩子由苏XX抚养,林XX支付抚养费并按规定探视。
法律干货
1.财产保护: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追回。要注意收集转账记录等证据,从根本上定性财产给付的不法原因。
2.抚养权争夺:离婚时争夺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不能通过藏孩子等破坏孩子生活稳定的方式争取。要保留对方不当行为的证据。
3.合法途径:如涉及抚养费等问题,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议或诉讼,不能私自截留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婚姻家庭纠纷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遇到问题不要慌乱,要冷静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丘敏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在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天安数码城F5栋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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