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的一天,在苏州XX公司工作多年的金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公司却拿出所谓的《辞职报告》等材料,声称金X曾于2024年初辞职后重新入职,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及工龄是否连续产生了激烈争议。
争议初现
金X于20XX年入职苏州XX公司,担任压延操作工,公司自2011年11月起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X月金X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主张金X曾在2024年X月XX日因个人原因辞职,X月XX日重新入职,劳动关系存在中断,工龄应分段计算,并提交了《辞职报告》等材料。金X对这些材料签名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只是春节正常放假,节后正常返岗,劳动关系从未中断。金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部分支持公司主张,金X不服,委托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的朱亚龙律师提起诉讼。朱亚龙律师是律所合伙人、律师团队负责人,擅长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庭审交锋
朱亚龙律师围绕劳动关系连续性核心焦点进行举证和梳理。他指出20XX年X月至X月是公司春节放假,金X留在工作群以员工身份接收通知等,无离职外部特征;金X社保连续缴纳无中断;公司所称“补偿款”支取和发放不符合惯例,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公司提交材料无金X真实意思表示,是单方制作。
胜诉结局
法院最终采纳了朱亚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金X辞职,判决确认金X与苏州XX公司2009年2月至2025年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件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朱亚龙律师精准破局虚假证据,梳理客观证据链,聚焦核心争议焦点,成功实现了委托人确认连续劳动关系的核心诉求,保障了委托人工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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