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周耀东律师代理。周律师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还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和B公司签了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打算开儿童乐园。签合同前A付了意向金,后来装修押金和租金是A的合作方D付的。2020年3月,A和D成立了C公司来经营儿童乐园,之后租金支付、签补充协议等都是C公司在做。2021年10月,C公司还出了《以物抵债承诺书》,用店内设备抵了5万元租金。可B公司没拿到足额租金,就把A告了,要求他付240,610元租金和利息。
这案子的核心争议有三点。一是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周律师指出A是为了设立C公司才签的合同,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知道并接受,按照《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该由C公司承担,A不是适格被告。二是欠租金额是否属实,周律师主张要扣除已付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5万元设备抵债款,还指出B公司没履行维修义务影响了经营,租金可以减免。三是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周律师强调疫情是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受损,不是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而且LPR四倍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开庭审理,周律师围绕这些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最后,经过庭审和与法官、对方律师沟通,B公司意识到A不是适格责任主体,主动撤诉。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学到这些法律知识:
1.明确合同主体:签合同时要清楚是以个人还是公司名义,避免后续主体责任不清。
2.保留证据:像付款记录、协议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要保存好,关键时刻能证明实际履约主体。
3.合理运用法律:遇到纠纷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如不可抗力、维修义务等,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合理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周耀东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帮当事人化解了困境。周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在民商事等多个领域颇有建树,所在的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西区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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