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机构:深耕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徐晓拥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自2006年起,他开启了法律执业生涯,目前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101200610996229。他还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服务核心地区为上海市,并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
丰富办案经验:数千案件为投资者保驾护航
执业至今,徐晓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了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于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秉持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和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努力为每一位受损投资者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让法律成为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
典型案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大获全胜
在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原告秦XX因信赖甲公司及其关联方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购入该公司股票,后因虚假陈述行为暴露,股价大幅下跌造成投资损失。秦XX委托徐晓及胡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以及XXX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共计8.6万余元。
办案过程:精准应对挑战,维护投资者权益
接受委托后,徐晓团队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针对被告提出的诸多抗辩理由,徐晓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精准确定关键日期,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已有示范判决,明确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和基准价;主张“推定信赖”原则,反驳被告关于“原告受其他利好信息诱导买入”的主张;申请专业机构量化损失,协助法院委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损失核定;力证中介机构过错,结合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论证各被告在虚假陈述中的过错行为及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案件结果:法院全面支持,投资者全额获赔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徐晓团队的代理意见及《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的结论。判决被告甲公司赔偿原告秦XX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损失,被告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丙公司和XXX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原告交易因果关系成立,系统风险等因素已在损失核定中扣除,各中介机构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投资者最终实现全额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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