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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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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6954人看过
导读:一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别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活动能力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是将死亡结果和伤残结果分开的,其中伤残鉴定标准中是不包括死亡的情况,这点与医疗事故是不一样的。而其中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属于最严重的伤残情况了,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伤者做出的赔偿就要多一些。那究竟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针对人体身上不同的部位,在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下,对应造成的损失要求不同。而一般需要到专门的机构做出了鉴定之后,那么才能知道究竟是属于哪一级伤残等级,之后才能结合当地的赔偿标准来计算应该做出多少的赔偿。而其中,划分了事故责任之后,当事人就应该按照事故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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