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不少打算离婚的夫妻绕不开的话题。有这么一对夫妻,他们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矛盾决定离婚,在提交离婚申请后,就进入了离婚冷静期。眼瞅着冷静期过了25天,他们心里犯起了嘀咕,这时候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很多处于离婚冷静期的夫妻可能都有类似的疑问,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说,在冷静期内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得等冷静期结束才行。就像前面提到的那对夫妻,虽然过了25天,但还在冷静期内,是没办法办理的。
二、冷静期结束后的办理流程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一对夫妻在冷静期结束后,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审查后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三、未按时申请的后果
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有对夫妻因为工作忙,忘记了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离婚证,结果就被视为撤回申请,只能重新走流程。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在冷静期内,一方出现了威胁、暴力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一方在冷静期内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另一方就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冷静期结束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处理离婚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