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律师作为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有着深入研究。此次在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黄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原告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侵权事实调查与证据固定
黄蓉律师接受【原告A】委托后,迅速行动。她梳理【被告A】的任职记录和离职时间,固定了其在职期间利用原告资源与客户交易的合同、PI单据,还有离职后发送诋毁信息的邮件截图、客户反馈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侵权证据链,为后续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法律关系界定与诉讼请求设计
黄蓉律师准确界定本案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侵权纠纷。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她合理设计诉讼请求,明确主张“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就维权合理开支(律师费、调查费等)提供相应依据,确保诉讼请求于法有据。
庭审质证与侵权责任认定
庭审中,面对被告“客户信息系公开信息”“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信息内容真实非诋毁”等抗辩意见,黄蓉律师逐一进行质证反驳。她举证证明原告客户信息系通过长期经营积累的商业信息、【被告A】的行为系为【被告C】公司谋取利益、发送信息存在虚假捏造内容等事实,成功说服法院认定二被告构成共同不正当竞争并需承担连带责任。
损失赔偿主张与合理维权
虽因客观原因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及被告违法所得,但黄蓉律师结合涉案交易金额、被告侵权情节、原告维权实际支出等因素,向法院充分阐述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最终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经济赔偿,同时实现“停止侵权+向涉案客户消除影响”的核心诉讼目标,有效挽回原告的商业信誉损失,维护了原告的市场经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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