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罗贵容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刑案件超百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显著。其服务对象涵盖个人,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中,被告人张X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底至2024年12月期间,张X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仍通过微信介绍嫖客,非法获利几千元。罗贵容律师担任张X的一审辩护人。接受指定后,罗律师第一时间开展阅卷、会见工作,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锁定张X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非法获利少、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低等核心从轻处罚情节,确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思路。庭审中,罗律师着重论证张X的自首情节成立,其仅为组织卖淫行为提供了嫖客介绍的协助服务,未参与组织卖淫的核心环节,非法获利仅有几千元,与组织卖淫的主犯相比,犯罪情节显著较轻;同时强调张X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真诚,无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对罗律师的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交通肇事辩护
另一起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张X因醉酒驾驶致一人重伤,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指控犯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张X虽未直接报警,但主动拨打120救助伤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罗贵容律师担任张X的一审辩护人,她同样通过阅卷、会见,锁定张X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悔罪态度良好、适宜社区矫正等核心从轻处罚情节,确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思路。庭审中,罗律师论证张X的自首情节成立,其醉酒驾驶虽构成犯罪,但事故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强调张X足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悔罪表现真诚,且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显示其适宜社区矫正。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张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罗贵容律师凭借对案件的精准研判、专业的辩护意见以及对法律规定的详细释明,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的判决,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影响。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她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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