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成律师:专业与经验的融合
龙成律师是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08年执业以来,他承办各类案件超1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达500余件。他擅长诈骗类、涉毒、涉黄、大型经济类等犯罪辩护,多次为被告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有利结果。此外,他还拥有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近五年的工作阅历,深谙政务运行逻辑,具有严谨、务实、高效的职业风格。在丰富的执业生涯中,龙律师也在房产纠纷等领域有所建树。
龙成律师秉持“办案讲策略和技巧,灵巧办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的执业理念。他深知辩护的黄金时机在审判之前,信任是有效辩护的基石,精准的案件定性是破解僵局的核心武器,极致的个案准备是创造非常规结果的路径,专业主义是最大的诚信。
房屋强拆案:证据博弈定胜负
案件困境:原告周XX、罗XX等四人位于XX街道办事处川陕XX37-39号的房屋被被告XXX街道办事处拆除。被告认为原告房屋违反相关法规,有还耕部分和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并发出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交出宅基地、领取补偿款通知》等。原告则主张房屋有合法证件,被告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拆迁程序严重违法,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
关键证据动作:原告为支持诉求,提交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交出宅基地、领取补偿款通知》《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等一系列证据。被告也提交了相关通知作为证据。庭审质证中,被告对原告部分证据无异议,但对照片、门诊证明单、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发表意见;原告对被告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无异议,但对合法性及证明目的有异议。经法院审查,部分证据真实性、关联性或合法性不能确认,未予采信,但双方其他证据符合要求,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案件结果:法院认为,被告虽主张原告房屋存在违法情况,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拆除房屋时,未提供证明该拆除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且未举证证明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X街道办事处于2013年3月22日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龙成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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