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劳动者会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在单位工作,就自然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没有合同也没关系。然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未签劳动合同会让劳动者在工资发放、加班认定、工伤赔偿等方面面临诸多风险。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能因为缺乏有力证据而陷入被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来看一个真实案例。劳动者于2023年8月27日入职餐饮服务岗位,工作至2024年3月4日,用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后双方解除用工关系,劳动者先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随后起诉至法院。经查明,实际用工主体为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该个体工商户与餐饮公司分公司经营地址一致、人员与业务高度混同、对外使用统一品牌标识,构成典型混同用工。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劳动者与原个体工商户、餐饮分公司在相应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
班兆然律师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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