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晓,自200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专注于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
案件背景
原告王某某是被告天某公司证券投资者。2020年X月XX日,大连证监局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某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损失,购买被告公司股票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揭露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王某某委托徐晓及胡律师代理此案,要求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抗辩
被告天某公司辩称其遭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中性行为,不应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且原告投资损失与该行为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成果
徐晓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积极维权。最终,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天某公司赔偿原告王某某投资损失共计33,907.14元,虽驳回了原告部分诉讼请求,但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案件受理费也按比例分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