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执业经历
刘欢自2018年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正式执业。2023年6月,他与合伙人共同创办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成为律所的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主要涉及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领域。他的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业务涵盖诉讼与非诉。他还担任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朝阳村,丁湖镇苗尤村,泗城镇网周村法律顾问。
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要求确认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上述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张XX称自己经介绍进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与刘X协商工资,在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几个被告互相推诿不予赔偿。
刘欢作为刘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以及全部案件材料,之后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以及每个被告在案件中的地位和角色,并听取了当事人本人意见,最终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欢抗辩双方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负责带班,并不是包工头或者老板,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的答辩意见,判决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原告张XX的其他诉讼请求。
解决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蔡XX诉被告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蔡XX称自己是被告公司员工,自2018年3月入职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直到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经结算,被告欠蔡XX自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工资款77687元,被告出具拖欠工资明细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于2021年10月30日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至今未付。
刘欢作为蔡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了被告,之后充分准备证据,提供了拖欠工资明细单以及工作的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蔡XX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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