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些夫妻矛盾激化后选择分居。就有这么一位朋友,他和老婆因为生活琐事争吵不断,一气之下两人分居一年多了。现在他想和老婆去办离婚,心里犯起了嘀咕:都分居一年多了,去办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这也是很多处于类似情况的夫妻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好好解答一下。
一、协议离婚冷静期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只要是协议离婚,不管分居多久,都需要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分居两年了,他们商量好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那他们也得按照规定经历离婚冷静期。
二、诉讼离婚无需冷静期
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还有诉讼离婚这条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比如王女士和丈夫分居一年半了,她想离婚但丈夫不同意,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问题。
三、协议离婚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诉讼离婚流程及所需材料
诉讼离婚,第一步是起草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第二步是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第三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离婚后还可能面临财产分割执行问题、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抚养费调整问题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和应对方法。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