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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取消服务合同纠纷:律师破“概不退款”条款助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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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304人看过
结婚专业律师 朱亚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520231058144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785170085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具有多年的法律教学与律师实务工作经验,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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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下服务合同纠纷常见,“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朱亚龙律师执业以来,擅长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这起婚礼服务合同纠纷中,他精准运用法律,破解“概不退款”陷阱,为委托人成功追回款项。
婚礼取消服务合同纠纷:律师破“概不退款”条款助追款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朱亚龙,执业4年来承办百余件案件,在民商事诉讼与非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案件。此次他代理的婚礼取消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他在处理此类案件上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背景

原告何XX筹备婚礼,与被告张家港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婚礼策划协议》,支付了一定费用。后因感情变故婚礼取消,被告以合同“概不退款”及产生前期成本为由拒绝退费,双方协商无果,原告委托朱亚龙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策略制定

朱亚龙律师针对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首先,主张“概不退款”条款系被告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且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应属无效。其次,厘清定金法律边界,指出首期5000元定金远超合同标的额20%的法定上限,超额部分应视为预付款。最后,在庭审中对被告主张的物料采购、人员提成等损失证据进行严格质证,指出其支出未经原告确认,与本案关联性不足。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因婚礼取消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款项一经交纳,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属于格式条款,显失公平,不具有约束力。综合考量合同履行程度、被告实际筹备情况及过错程度,法院酌情判令被告返还服务费10000元,因甜品费未实际发生采购,判令全额返还1888元。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共计11888元,本案一审终审

律师价值体现

朱亚龙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多方面的价值。他精准运用《民法典》格式条款规定,破解“概不退款”陷阱,为消费者争取退费基础。通过专业法律分析,准确界定定金与预付款界限,合理调整诉讼请求,避免当事人主张过高导致诉讼风险。严格质证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促使法院仅支持合理成本,最大限度为委托人追回款项。此外,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朱亚龙律师快速推进流程,一审终审即时生效,帮助委托人在短时间内拿到生效判决,实现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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