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执业超14年,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分享了几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公司名义,通过公开宣传,以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退缴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杨XX有自首、立功情节,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不过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案例二:虚假外汇交易平台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亿余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
辩护人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认为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三:酒后划车寻衅滋事案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律师提出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财产损失已挽回,危害后果消失,建议不起诉。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1.自首认定要严格:自首必须符合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不是所有配合调查的情况都能认定为自首,所以别轻易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
2.从犯作用要明确:在共同犯罪中,是否为从犯要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判断,从犯可能会从轻处罚。
3.积极赔偿有好处:像酒后划车案,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能会降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争取到较好的处理结果。
结语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刑事犯罪的认定和量刑是复杂的,涉及多方面因素。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希望大家都能知法守法,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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