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育倩律师:民商事领域的专业守护者
深耕民商领域,积累丰富实务经验
汪育倩毕业于吕梁学院,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在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该所合伙人。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200多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颇为专精,同时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她聚焦与民生及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形成了以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为核心,兼顾交通事故、房地产事务与行政事务的特色业务体系。
民间借贷二审案,保障继承人债权
在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已故出借人C女士的子女A先生、B女士作为继承人,因上诉人某投资公司未按约定还款提起诉讼。一审胜诉后,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上诉。汪育倩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情,针对上诉理由制定答辩策略。她仔细核查证据,确认借贷关系成立;针对诉讼时效,指出法定代表人还款承诺使时效重新计算;对于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说明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对于利息约定,结合交易习惯和实际支付情况进行主张。二审庭审中,她条理清晰反驳上诉理由,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继承人的债权。
买卖合同上诉案,驳回以房抵款主张
上诉人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为由上诉。汪育倩律师接受B公司委托后,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分析合同条款,发现以房抵款约定不具体、不具备履行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房抵款需明确可履行内容,而本案约定不符合要求。二审庭审中,她反驳A公司主张,强调其违约行为,最终法院采纳其抗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B公司合法债权。
婚内财产侵权案,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委托人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婚外恋关系,且王先生向李女士转账大额款项。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起诉,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财产。律师协助张女士梳理证据,精准锁定转账金额,确定法律依据为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及公序良俗原则。庭审中,针对被告抗辩,律师指出王先生无权处分、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被告应返还不当得利。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汪育倩律师始终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以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在民商事领域为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赢得了广泛信赖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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