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李玲自2023年开始执业,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出色的能力。在(2023)浙XXX民初XXX号钱XX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廖XX以股权转让为名主张借贷关系,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廖XX称2018年9月与钱XX签订《长沙市XXX幼儿园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转让款,后因被告未办理股权变更、管理混乱,与顾XX签订退股协议及还款协议,但顾XX未履约,故诉请钱XX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要求四被告共同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李玲律师接受钱XX委托后,制定“三层抗辩”策略。第一层,否定基础合同效力,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指出XX幼儿园为非营利性机构,案涉股权转让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以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无法律基础。第二层,厘清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录音、款项流向凭证及《代持股份协议》等证据,证明钱XX仅为“代持人+执行者”,非实际债务人。第三层,反驳债权主张,通过数据举证,指出实际债务人顾XX已超额返还款项,原告对钱XX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
在办案过程中,李玲团队全面核查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重点突破,强调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归属和钱XX无过错无获益。还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降低保全对钱XX的影响,避免案件拖延。最终,法院采纳核心辩护意见,确认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刑事辩护助力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玲同样表现出色。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蔡XX受贿上诉案中,蔡XX不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李玲作为蔡XX的辩护人参与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玲积极为蔡XX进行辩护。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重新审判。这一结果为蔡XX争取到了重新审判的机会,有望在后续审判中获得更公正的判决。
李玲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无论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刑事辩护案件,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多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也让她在泰州法律服务市场赢得了一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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