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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强拆案:真相能否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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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471人看过
维权技巧专业律师 龙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8年
律所: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081054489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100800665
案例展示:5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龙成律师,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近五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员,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熟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及法院和检察院的办事流程,具备办大案、要案一般律师不具备的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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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治的世界里,总有一些案件充满了迷雾,真相隐藏在层层证据之后。而有这样一位律师,总能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拨开迷雾,找到关键证据,他就是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龙成律师。
无证房屋强拆案:真相能否反转?

龙成律师:专业与经验的融合

龙成律师是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自200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1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他曾任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着深厚的政务工作阅历,养成了严谨、务实、高效的职业风格。他坚信每起案件都需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始终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目标。

无证房屋强拆案:证据矛盾下的破局

原告周XX、罗XX等四人位于XX街道办事处川陕XX37-39号的房产被被告XXX街道办事处拆除,四原告将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原告称,他们的房产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虽有部分未办理房产证,但不属于违法建筑。而且该区域适用北城改造政策,应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补偿,被告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征收拆迁程序严重违法。

被告则辩称,原告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约400平方米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其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同时,原告应交出旧房宅基地。

庭审中,证据矛盾凸显。被告虽指出原告房屋存在违章,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还耕部分和违章建筑的事实。被告仅提供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交出宅基地、领取补偿款通知》,却没有提供证明拆除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且未证明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拆除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未遵循法定程序,判决被告拆除行为违法。

这起案件中,龙成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抓住被告证据不足的关键矛盾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再次展现了他在复杂案件中的卓越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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