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案例一:如何驳倒“抚养费”借口,成功追回307万全额赠与款
本案由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丘敏律师代理。丘敏律师是该律所的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也是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海国际仲裁院、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她在东莞执业十六年,专注于各类经济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承办案件逾3000件,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吴XX与何XX2012年在深圳结婚,婚后共同经营家庭。2019年,何XX结识董XX并发展为婚外关系,2021年董XX与何XX育有一子。20212023年,何XX瞒着吴XX,通过多种方式向董XX转账307万元,部分备注“生日礼物”“补偿”,多数无备注。2023年底,吴XX发现后委托丘敏律师,将何XX与董XX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何XX支付307万元的行为无效,董XX全额返还。
丘敏律师没有纠结“哪些算抚养费”,而是从根本定性,指出这些款项是基于“不正当婚外关系”这一不法原因。合法的抚养费应基于协议或判决,何XX随意支付巨额资金,是以“抚养费”之名行“财产赠与”之实,目的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维系不正当关系。而且何XX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独立法律关系,不能侵害吴XX的财产权利。董XX如有抚养费诉求,应另行起诉。
法院经审理,确认何XX擅自赠与行为违背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董XX非善意、有偿取得财产。对于“抚养费”等抗辩理由,法院认为何XX支付远超合理限度,“青春补偿”于法无据。最终采纳丘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董XX返还307万元。
案例二:注意!离婚时藏孩子,直接输掉抚养权官司
丘敏律师(执业13年,擅长婚姻家事领域)分享了这个真实案例。
林XX和苏XX2018年在东莞结婚,2019年育有一子林小某。2022年双方分居,孩子随苏XX在东莞生活、上学,形成稳定环境。2023年3月,林XX起诉离婚并争夺抚养权。5月,林XX借探视之机将孩子带到湖南邵阳老家,切断孩子与苏XX的联系,孩子中断幼儿园教育,苏XX多方寻找无果。
丘敏律师作为苏XX的代理律师,指导她固定林XX拒绝告知孩子下落、阻挠探视的记录。向法庭强调林XX的行为是人为制造孩子“随其生活”的既成事实,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缺乏正确行使抚养权的能力,还违反了诉讼期间维持孩子生活现状的司法精神。同时提交证据证明苏XX一直稳定抚养孩子,由她继续抚养更有利于孩子。
法院经审理,认定林XX的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缺乏理性,未将孩子权益放首位。考虑孩子此前生活环境稳定,判决林小某由苏XX抚养,林XX支付抚养费并按规定探视。
法律干货
财产保护方面: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一方擅自处分大额财产,另一方有权追回。不要被“抚养费”等借口迷惑,要从根本定性款项性质。
抚养权争夺方面:离婚时应保障孩子生活的稳定性,恶意改变孩子生活环境、阻挠探视可能导致失去抚养权。要及时固定对方不当行为的证据。
结语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婚姻纠纷中,无论是财产保护还是抚养权争夺,都要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不要慌张,保持理性,积极收集证据。丘敏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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