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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指控变侮辱罪,律师程序性辩护促案件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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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980人看过
导读:本案公诉机关先以强奸罪起诉,一审判决后经二审发回重审,公诉机关变更为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辩论就以寻衅滋事罪判决。被告人再次上诉,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强奸罪指控变侮辱罪,律师程序性辩护促案件重审

在当今法治社会,程序正义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石。在刑事案件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才能确保实体正义的实现。本案便是一起因程序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凸显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一审判决二审发回

一审阶段,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违规与再次上诉

重审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程序性辩护获成功

律师团队精准把握程序性要点,死守“程序底线”,确保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紧扣《刑诉法解释》第295条,直击程序硬伤。最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捍卫了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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