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各类案件的处理愈发注重专业性和精细化。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自2020年执业以来,一直秉持“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尤其在涉网赌类案件的辩护上有独特的方法论。下面我们通过一起他代理的开设赌场罪案件来深入了解。
案件背景
被告人刘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与他人共同利用“川麻圈”APP组织网络赌博,刘XX负责微信群日常管理并收取房费,涉案金额共计9.8万余元。徐存江律师接受委托,为被告人刘XX进行辩护。
辩护策略制定
徐存江律师经过深入研究案件,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告人刘XX系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刘XX系受其丈夫安排参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与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XX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刘XX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刘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为坦白(未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依法从宽处理;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可宣告缓刑。
办案成果总结
在本案中,徐存江律师准确把握被告人刘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成功为其争取到“从犯”认定。并结合刘XX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等情节,促使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有效避免了实刑羁押,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涉网赌类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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