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亚龙律师作为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4年,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在这起软件外包违约致损案中,他凭借专业的操作逻辑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为客户解决了难题。
委托外包与违约事实
20XX年X月,XX公司将软件开发工作外包给信息公司,签订《软件外包合同》并依约支付8万元款项,但信息公司收款后未开展实质工作,构成根本违约。朱亚龙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合同履行、沟通记录、验收凭证等全案证据,戳破被告“已完成开发”的虚假抗辩,固定了根本违约事实。
前案诉讼与替代交易
20XX年,XX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经法院一审及苏州中院调解,信息公司退还66000元。因信息公司怠于履约,XX公司于20XX年X月另行委托第三方开发,支付费用16万元,形成替代交易差价损失。
时效抗辩与精准突破
信息公司以诉讼时效届满等为由抗辩,拒绝赔偿。朱亚龙律师紧扣“替代交易全部结算完成之日为时效起算点”,结合付款、开票、验收完整证据链,精准适用民法典时效规则,成功续上诉讼时效。
法院裁判与损失挽回
法院最终认定信息公司构成根本违约,XX公司另行委托第三方属于合理替代交易,差价损失应予支持,诉讼时效自2022年11月30日起算,本案起诉未超时效,判令信息公司赔偿XX公司损失6万元。朱亚龙律师通过合理计算损失获法院认可,在前案基础上,为客户成功追回6万元赔偿,降低了项目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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