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核心证据瑕疵
20XX年王X涉危险驾驶案,首次庭审采用简易程序。常洁作为辩护人介入后,开始逐页翻阅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细致研究,她发现本案核心证据存在多处重大瑕疵。案涉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仅简单标注鉴定方法与结论,却未附任何鉴定过程的相关证据材料。常洁在质证环节果断对鉴定意见提出实质性异议,法官也因此当庭决定休庭,择日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开庭。
指出两大核心问题
首次庭审后,检方补充侦查并提交了鉴定过程材料,二次开庭法院还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常洁认真比对规定和实际数据,拿着国家标准文件,仔细核对案涉检验记录表参数。她指出,鉴定操作不符合国家标准,气相色谱仪检测温度等参数与规定明显不符。同时,她还发现鉴定数据存在单位换算与书写错误,通过精确的法定单位换算,发现色谱图所载数值与记录表数值相差十倍。出庭鉴定人面对这些问题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甚至不掌握相关单位换算标准。
坚持异议获有效辩护
二次庭审后,法院针对酒精含量单位换算错误问题再次要求补充侦查,鉴定机构给出说明。在第三次庭审中,常洁认真分析这份说明,认为其缺乏科学依据、合理性存疑,依旧坚持对鉴定意见的异议。最终,法院虽认定王X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基础上,对王X适用缓刑,认可了常洁提出的证据瑕疵等辩护意见,实现了有效辩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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