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帮信罪案件中为当事人积极维权。
分析案件证据
公诉机关指控邓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周峰律师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微信聊天记录等书证,以及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证据,确认了案件基本事实。
提出辩护意见
周峰律师提出,邓1系自首,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同时,邓1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基于这些情节,律师希望法院对邓1从轻处罚。
争取从轻判决
法院最终采纳了周峰律师的部分意见,认为邓1自首、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邓1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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