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要是情绪一上头做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可很多人不知道,故意伤害并不是过了就没事了,它还有个追诉期。那这个追诉期到底是多久呢?是伤害行为发生后几天、几个月,还是更久呢?接下来就为大家好好讲讲。
一、追诉期是啥以及为啥要有追诉期
追诉期,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过了这个期限,一般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之所以设置追诉期,一方面是考虑到随着时间流逝,证据会越来越难收集,司法成本会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如果犯罪人在很长时间内都没再犯罪,说明其可能已经改过自新,再进行追诉的意义也就不大了。比如张三在一次冲突中打伤了李四,之后张三一直本分生活,多年过去,再去翻旧账追究他的责任,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也不一定有好处。
二、故意伤害追诉期和量刑有关
故意伤害的追诉期和该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量刑密切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是二十年。要是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比如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三年,那么追诉期就是五年。如果是致人重伤,法定最高刑可能是十年以上,追诉期就是十五年。
三、追诉期咋开始算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比如甲在某一天打伤了乙,那追诉期就从这天开始算。但如果甲是持续地对乙进行伤害行为,那就要等伤害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追诉期。要是甲在追诉期内又犯了其他罪,那之前伤害乙这个罪行的追诉期就重新计算。
四、追诉期能延长
一般情况下,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例如丙被丁故意伤害后,很快就去公安机关报案了,公安机关也立案侦查了,可丁逃跑了,这种情况下不管过了多久,只要找到了丁,他都得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行为的追诉期确定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会涉及到一旦进入追诉程序,故意伤害案具体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和承担,赔偿标准又是怎样计算的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往往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更不会夸大维权效果,而是会结合你的具体案情,为你量身定制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切实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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