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仲裁庭上的唇枪舌战:杨龙律师力挽工程款结算争议狂澜

仲裁庭上的唇枪舌战:杨龙律师力挽工程款结算争议狂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90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8201710812126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030179365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龙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研究生。2021年度湛江市全市优秀律师,2021-2022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2湛江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2022-2023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库个人管理人、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杨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辩护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刑事案件。同时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是湛江市多项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办理过多起重大
更多>
导读:仲裁庭内气氛紧张,广东省某公司与湛江市某局就工程款结算下浮率起争执。公司以政府函件等主张“不下浮”结算,杨龙律师受局方委托,凭借扎实证据和有力抗辩,成功驳回公司仲裁请求,维护了局方权益。

仲裁前夕的紧张筹备

在广州仲裁委员会即将开庭的前夕,杨龙律师接受了湛江市某局的委托,投身到这场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中。他深知此次案件的复杂性,第一时间聚焦案件核心,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不下浮”是否有合同及法律依据成了关键矛盾。

证据链条的精密搭建

杨龙律师团队开始系统梳理涉案的全部证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各类合同、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还有21期按下浮率支付进度款的凭证等,都被纳入其中。他们发现,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款计算需用下浮公式,下浮率7.945%是中标文件核心内容;《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约定;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也印证了申请人知晓并认可下浮结算;政府函件和会议纪要也不能作为变更结算标准的依据,且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这些证据一环扣一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仲裁庭审的精彩抗辩

仲裁庭审现场,气氛剑拔弩张。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他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都未取消下浮率,申请人混淆概念;进度款支付方式和结算标准不同,政府文件的“进度款暂不下浮”不能等同于结算不下浮;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前21期进度款按下浮率支付且申请人未提异议,说明双方有下浮结算的共识。

终局裁决的正义降临

广州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驳回其全部仲裁申请,仲裁费用也由申请人承担。这场仲裁案以被申请人的胜诉告终,杨龙律师用专业和智慧维护了湛江市某局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