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的风暴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气氛凝重。原审被告人李X、鲁X因职务侵占罪被一审判决,李X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鲁X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他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一场新的法律较量就此拉开帷幕。徐征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站在了这场风暴的中心。
案件全貌的呈现
时间回溯到2016年,李X利用担任中国XX公司营业员、终端库管员的职务便利,通过业务与库管系统的漏洞,套取公司48部手机交由鲁X售卖变现。4月,鲁X怀疑手机来源不正当,李X坦白后,二人达成合作套取并平分收益的合意。此后,他们通过开具介绍信、利用李X工号密码等方式,从4月至11月套取893部手机。案发后,二人积极退缴赃款。
原审法院依据户籍证明、进货单、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定二人构成职务侵占罪。考虑到他们自首、初犯且积极退赃,予以从轻处罚。
二审的激烈交锋
二审中,李X以“系自首、量刑重,二审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为由上诉,鲁X及其辩护人则称“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和立功表现”。徐征律师在背后做了大量工作,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为被告寻找有利的辩护点。
经二审审理,法院认为李X自首且积极退赔,可减轻处罚;其检举未查实,该理由不成立。鲁X自首且立功,可减轻处罚。最终,二审维持定罪和退赔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李X有期徒刑四年,鲁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这场法律的较量中,徐征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被告争取到了更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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