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闹离婚的时候,财产问题常常是个大麻烦。有些人担心另一方偷偷转移财产,自己会吃亏,就会选择申请财产保全。那这个财产保全能管多久呢,是不是申请了就能一直保住财产不被对方乱动?好多人心里都没底。其实,离婚诉讼里财产保全的时效是有规定的,弄清楚这个问题,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在离婚时的财产权益。
一、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能会担心另一方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比如说,夫妻双方在闹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偷偷出售名下共同房产的迹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防止房产被非法转移。
二、不同类型财产保全的时效
财产保全的对象不同,时效也不一样。对于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举个例子,如果申请对对方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该账户后,冻结的期限最长就是一年。要是在这一年里案件还没审结,就需要办理续行冻结的手续。
三、财产保全时效的续期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会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比如,之前对对方的车辆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快到两年了,申请人就得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出续封申请,这样才能继续对车辆进行保全。
四、财产保全时效的解除
财产保全的时效也不是一直持续的,有一些情况会导致保全解除。比如,保全错误的;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决定不离婚了,那申请人就可以撤回财产保全申请,这时法院就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时效问题解决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后对方再次转移财产怎么办,或者在财产保全期间发现新的需要保全的财产该如何处理等情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又会引发新的财产纠纷。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您理清后续流程,让您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