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闹离婚,有时候一方会把写好的离婚协议书摆在桌上。这时候很多人就会犯嘀咕,就这么放在桌上,这离婚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效呢?毕竟离婚可不是小事,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要是协议书没效力,那之前的协商不就白费了。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基本条件
离婚协议书要生效,首先得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得是自愿签订的,不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逼迫对方签订离婚协议书,那肯定是无效的。其次,协议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像有的离婚协议里约定一方净身出户,并且剥夺对方探视子女的权利,这种明显不合理且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二、仅摆在桌上未完成法定程序的情况
离婚协议书摆在桌上,只是一个书面文件而已。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生效是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的。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但只要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这份协议书就还没有生效。举个例子,夫妻二人因为一些矛盾,一方写好了离婚协议书放在桌上,双方也都签了字,但后来两人又和好了,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这份协议书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后的处理方式
如果双方都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且确定要离婚,那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办理。首先,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给予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四、对未生效离婚协议书的处理
要是离婚协议书摆在桌上,双方又不想离婚了,那这份协议书就可以作废。但如果在签订协议书过程中,一方已经做出了一些承诺,比如答应给予对方一定的财产补偿,虽然协议书未生效,但从道德层面来讲,还是应该遵守承诺。如果双方因为这份未生效的协议书产生了纠纷,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怎么办,协议中的条款是否可以变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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